安徽省太湖县弥陀中学欢迎您!!
后勤保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后勤保障 > 财务公开

弥陀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太湖县弥陀中学     日期:2016-10-29 17:27:18     点击:14710

    学校财务会计人员,必须按《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履行财务会计人员的各自职责。

    学校的会计和出纳,负责学校的帐据和现金的管理,账目要清楚,帐、据、现金要相符,发生一笔记一笔,做到日清月结,按期清理,及时为学校领导提供各方面的财务数据和资料,随时接受各方面的依法检查和审核。

    学校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学校教职工有特殊困难时需临时挪借,1000元以下的由校长批准,1000元以上的需经办公室会议决定,借条必须注明归还日期或还款计划,到时必须还款或每月在工资中扣回,财务人员未按注明时间在月工资内扣回借、欠款的,由财务人员负责,到期未归还的由批准人负责。

    学校经费开支,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每学期由总务处协同有关处室,做好预算,经学校行政会通过,由总务处经办,未经预算而又开支的项目或超过预算的,必须由学校行政会通过,并向教代会做出解释。

    学校购物或出差,需支取现金的,必须做计划,审核后按出差支出的80%支取现金。购物或出差结束后要迅速结账,最迟不得超过10天,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超过结账期限的,财务人员直接在工资内扣回所支现金。

    学校财务,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一切支出,必须由总务处审核,经办人签名,校长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得付款。

    学校现金应集中统一,财务人员应及时收付,及时存入银行,及时追交欠款。不得无故拒收拒付,不得自留过多的现金,更不得私自挪借现金,每月必须结账、报账。结账的现金要盘存,存款要对账,每学期结束学校由工会主持,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及教师代表全面清算,清算结果下学期开学第一个教职工大会公布。


弥陀中学总务处

2012年9月1日


上一篇:《太湖县县级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2016-2017第一学期收费公示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学校领导
办学成就
校园风貌
部门机构
发展简史

校园新闻

公告栏
校内新闻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党群工作

党建动态
工会活动
共青团之窗

教学教研

教研动态
招生升学
教学成果
教务管理
论文交流

德育园地

师德师风
安全教育
班级管理
法制教育
助学资助

学生天地

学生社团
学生活动
心灵驿站

对外交流

参观来访
出访印象
友好学校

后勤保障

校园建设
资产管理
财务公开
食品安全
Copyright © 2016 安徽省太湖县弥陀中学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皖ICP备16019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