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请假制度
1、时间在一天内,需向教务处;在两天内,向分管副校长请假;两天以上五天以内(周六日除外),向校长请假(婚假、产假、丧假按相关制度执行,长病假需提供相应材料),其他超过五天的由校行政会决定。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三份,教务处、考堂人员、办公室分别留存。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或代请假。
2、教师因公出差需由派出处室开出差证明,交教务处、考堂人员、办公室备案。
二、规范调课行为
1、周一至周五日课,原则上不允许调换。因请假或出差,办理相应手续后需调课的,由教师做出调课安排,交教务处、考堂人员留存。
2、周六日日课,需调课,原则上同一班级的课程不得集中在同一天,调课须向教务处书面报告,交考堂人员留存。私自调课,主动调课一方的补助倒扣,被动一方不予补助。
3、早晚自习,原则上不开天窗。开天窗,按节数倒扣。考堂按实际到班情况进行。非学校处室安排的活动,早晚自习缺课按开天窗处理。
三、规范课堂行为
1、日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或早退5分钟内视为迟到、早退,一学期超过5次,扣款50元;5至10分钟视为缺课,倒扣课时费;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每节课倒扣20元。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需迟到早退的由教务处核定。
2、早晚自习,确保每节课40分钟,早自习自下课时间向前推为到班时间。
四、规范备课、上课、考试工作
1、每个教师每学期至少主备一个课头。主备课头必须节次完整,每一课题环节完备。其他课头要有简案,文科中的理化生(理科中的政史地)不做要求。一学期检查两次(期中、期末),没有主备课的扣款500元,有主备课但不合要求的酌情扣款。
2、上课必须充分备课。上课时带教案进入课堂。
3、体育课需认真组织。天气正常时在操场进行,每堂课需有两次点名,不允许学生在操场以外区域活动,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
4、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问卷调查,对教师课堂备课不充分,出现卡壳或教学严重问题的,要向个人通报;一学年两次者,无条件调换教师,不另安排课程。
5、作业要求。每学期语文学科作文五篇,数学学科作业20次,理化生15次。
6、考试要求。除学校(含年级部)组织的考试外,每学期各学科安排2至四次考试,考试必须提供样卷、计分表。
7、学校组织的考试,需教师命题的,由教研组做好安排。教师要做好命题把关工作,原则上不得下载整篇试卷,并做好答案、评分标准。同时有两个或以上的年级考试,考场及监考安排,由教务处完成;其余均由年级部完成(包括成绩分析)。分年级部召开教师成绩分析会,高三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级教师座谈会。
8、教师每天至少半天在办公室坐班,确保备课,学生问答。
五、规范教研工作
1、教研组每学期制定教研计划。教师每学年被听课一次(45岁以上可不做要求),教师必须在安排的时间内完成被听课工作,不得推延;若学期内未完成,扣款50元。被听课教师可以调换课程,以确保参听教师少调课。原则上同一学科教师必须参加听、评课活动。
2、外出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回校后在一周内需提供书面报告或组织一次汇报交流,材料交教务处后核定出差报销。
3、外出参加赛教工作的,必须由组内做好安排,报教务处批准;学生参赛名单需经过校内竞赛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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