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学校森林防火
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管学校、城区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安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每年清明前后是森林火险火灾的高发期,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对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层层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防火氛围。各地各校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思想,结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有力举措,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宣传因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切实提高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要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教育学生告知家长倡导文明祭祀,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提倡用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三、加强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台账,严格执行校园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离岗,确保信息畅通。发现森林火险或火灾,要准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和上级指示及时上传下达,畅通无阻,但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扑火、救火。
太湖县教育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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